HJ/T 2.4-1995 1996-07-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制定本标准。本导则规定了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本导则适用于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其它建设项目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应参照执行。本导则的基本任务是评价建设项目引起的噪声环境的变化,并提出各种噪声防治对策,把噪声污染降低到现行标准允许的水平,为建设项目优化选址和合理布局以及城市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T 2.4-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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