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254—2006 2006-05-01实施
为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确保电解铝工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规范化,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电解铝工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确定、执行标准选择的原则;工程及污染治理、排放分析要点;验收监测布点、采样、分析方法、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监测结果评价技术要求;验收调查主要内容以及验收监测方案、报告编制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电解铝工业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附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电解铝(HJ/T 254—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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