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127-2003 2003-06-01实施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进一步推动中国的清洁生产,防止生态破坏,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并为制革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订本标准。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可用于制革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并可用于企业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企业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自2003年6月1日起实施。
附件:
清洁生产标准 制革行业(猪轻革)(HJ/T 127-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