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188-2006 2006-10-01实施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为氮肥生产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订本标准。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可用于以煤、油或含烃气体为原料,生产合成氨、尿素、碳酸氢铵等产品的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
附件:清洁生产标准 氮肥制造业(HJ/T 188-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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