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中标南山区2019年土壤环境保护和质量提升服务。环科中心水环境与土壤修复部将协助深圳市南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土壤环境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6〕36号)、《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山区土壤环境保护和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深南府办函〔2017〕22号)等文件要求以及市生态环境局的工作部署,完成南山区2019年土壤环境保护和质量提升服务。
相关链接:
1.《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土壤环境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6〕36号)
http://www.sz.gov.cn/zfgb/2017/gb987/201701/t20170111_5879192.htm
2.《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山区土壤环境保护和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深南府办函〔2017〕22号)
http://www.szns.gov.cn/xxgk/bmxxgk/qhsj/xxgk/qt/tzgg/201712/t20171220_106166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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