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收藏本站网站首页|联系我们

新闻中心

公司新闻首 页>新闻中心

关于2019年度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3点击数:3730

20191121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度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的通知》(深环[2019]399号)和《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申请指南》,目前该指南仍在生效中,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市环科中心承办该受助项目的宣导和初级审核工作,以及面对客户的申报指导业务,欢迎广大客户、同业来电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环科中心 蔡先生联系电话:13590124977

                              李女士联系电话:13530012768

1、扶持领域

1)先进环保产业。重点支持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水污染防治技术、土壤污染防治技术、噪声污染防治技术、固废处理处置技术、生态修复技术以及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技术的示范。

2)产业公共服务机构。支持产业公共服务机构提供产学研合作、科技和产业创新平台规划建设、标准制定、决策咨询、行业交流等服务,促进创新资源自由流动,推动我市绿色低碳产业创新发展。

3)集成电路产业。用于支持集成电路制造行业环保配套设施建设,推进深圳集成电路产业重点突破和整体提升。

2、扶持金额:

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确认费用的40%给予事后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先进环保技术应用示范项目条件:

1)已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2)已完成投资决算;

3)实施后减少了污染负荷,改善和提高了生态环境质量,环境效益较好;

4)项目必须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含深汕合作区)组织开展,项目竣工距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时间不超过3年。

4、审批方式: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指南—自愿申报—市生态环境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立项(暨)验收评审—专项审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市生态环境局确定资助计划—社会公示—下达资金计划—申请人提交拨付资金有关资料­—市生态环境局拨付资助资金。



详细指导文件见附件1---附件5

附件1: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度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的通知.pdf

附件2: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申请指南(1).docx

附件3:先进环保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4:产业公共服务机构扶持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5:集成电路制造行业环保设施建设扶持项目申请书.doc